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规划当中明确了氢的能源属性,确认氢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氢能清洁低碳特点,推动交通、工业等用能终端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氢能产业在中国未来的发展目标如何?各个产业链和应用领域如何协同?国内外先进技术是否能够为我所用?近日,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秘书长王贺武在百人会年度论坛上对此进行了解读。
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历程
规划提出,2025年,我国氢能产业基本掌握核心技术和制造工艺,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达到5万辆左右,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要达到10万~20万吨/年,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万~200万吨/年。
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的实现。
到2035年,实现百万辆的氢能燃料电池汽车上路行驶,形成氢能多元应用生态,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明显提升。到2050年与纯电技术共同实现汽车的零排放。
我国氢能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历程将经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2020年初步实现氢能燃料电池汽车的商业化应用,商业化规模达到1万辆,投入运营的加氢站100座,在北京、上海、郑州、武汉、成都、张家口、佛山等全国多个大中小不同的城市,以公共交通、仓储物流为主要的业务,开展商业化示范运行,累计运行要达到1亿公里。
第二阶段:到2025年,加快实现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以公共服务用车的批量应用为主,基于现有的储存、运输和加注的技术,在150公里的辐射范围内,因地制宜地推广氢能燃料电池技术,通过优化燃料电池系统的结构,加速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大幅度降低燃料电池系统的成本,车辆的保有量要达到5万~10万辆。
第三阶段:2030年到2035年,要实现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的大规模推广应用,大规模的氢的制取、储存、运输、应用达到一体化,加氢站的现场储氢、制氢规模的标准化和推广应用也到一定的程度,要完全掌握燃料电池核心关键技术,建立完备的燃料电池的材料、部件及系统的制备能力。
他山之石:2030年韩国或实现氢、电乘用车价格相当
在此过程中,氢能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的发展对规划落地将起到关键作用。此前,韩国、美国、日本是全球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的核心国家,与其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能力水平高度相关。
以韩国现代为例,1998年现代汽车集团成立了氢燃料电池研发小组,于2007年成功独家开发燃料电池系统,并于2013年装车“途胜ix FCV”销往全球18个国家。2018年,现代汽车发布第二代氢燃料电池车NEXO,具备当前氢燃料电池车最高续航里程,可达800公里(NEDC工况);现代汽车集团全球首个大型氢燃料电池系统工厂预计2022年12月于广州投入使用。
从性能来看,目前正处于研发阶段的韩国现代第三代氢燃料电池系统将取代NEXO现有的氢燃料电池系统,拥有100kW和200kW两种功率规格版本,计划于2023年推向市场。相比当前的氢燃料电池系统,新一代100kW氢燃料电池系统尺寸减小30%,使其更容易适用于不同的车型和应用领域。200kW规格版本与NEXO的氢燃料电池系统尺寸相近,但输出功率提升至2倍。2018年,NEXO搭载的第二代氢燃料电池系统实现了与内燃机车型相当的5000小时和16万公里质保。而第三代氢燃料电池针对乘用车领域的开发目标是质保达到50万公里,同时价格相比第二代氢燃料电池系统降低了50%以上。这是实现2030年氢燃料电池车(FCEV)在价格竞争力上媲美纯电动汽车(BEV)目标的关键因素。
目前,现代汽车集团已经发布了“氢能愿景2040”,致力于在2040年前实现氢能普及至“每个人、每件事、每一处”的目标,中国将是其战略落地的重要组成部分。2028年,现代汽车将率先成为全球首个旗下所有商用车型均搭载氢燃料电池系统的汽车制造商。
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全球市场占比仅17%
王贺武表示,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市场快速起步,商业化进程基本上符合预期,“我们也走出了中国特色的发展路径”。
自2016年路线图1.0发布以来,到2021年,国内累计生产燃料电池汽车超过1万辆,已经超过了路线图1.0当时预设的5000辆的目标。同时,中国达到了路线图2.0修订后的8000~10000辆的目标,累计销售量从2017年的1000辆增加到了2021年的8600辆,5年间增长了8倍,与韩国、美国、日本成为了全球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的核心国家。王贺武认为:“我们达到了上限,商业化进程基本上是符合预期的。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数量大概占到全球总量5万辆的17%,市场发展与路线图的研判路径基本上是吻合的。”
国内燃料电池发展还有一个突出特点,即近五年主要是商用车(客车和卡车)。统计数据显示,到2021年年底,国内推广的客车和货车分别达到4100辆和4400辆,但乘用车较少,可能不足100辆。